结合通报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要求:
一是严于律己不违规。时刻牢记党员、检察人员身份,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严守节日廉洁防线,确保不发生违规收受月饼、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微信红包、紫陶等节礼、土特产行为。
二是八小时外不任性。加强八小时外的自我约束,确保不发生利用网络发布未经证实的新闻、链接、图片、视频,确保不发生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车以及参与赌博、涉黄涉毒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提高警惕不泄密。时刻紧绷保密之弦,确保不发生在社交媒体和公众场合泄露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行为。
四是重视安全除隐患。筑牢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双节期间单位、家庭和个人三位一体的安全第一意识,认真扎实做好档案室、食堂、中心机房、变压器等重点部位的消防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个人或家庭出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景区景点管理等规定,平安往返。
五是准时到岗带班值班不脱岗。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到岗,做好带班值班、工作交接等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向单位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