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检查组张玲主任一行,到建水县检察院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本院涉案财物保管室的设施设备、涉案物品在库保管情况,查阅了台账资料;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随机案件抽查等。在实地检查和听取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本院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
检查组要求,
01
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
强化向县政法委的请示;强化与侦查机关、县法院的沟通协调,顺畅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强化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协同管理合力。
02
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要定期对涉案财物开展盘点、清查工作,并联合检务督察部门等开展专项督查,强化全流程监管。
03
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
比如细节的严谨、季度流程监控分析常态化、书面提示函等的积极运用等。
下一步,建水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发挥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的枢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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