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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 李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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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观摩庭活动
时间:2023-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12月6日上午,建水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县卫健局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本院部分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八十余人参与观摩普某某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的庭审。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普某某在2013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担任建水县畜牧场场长的职务便利,通过结算工程款时虚增款项等多种方式套取国家资金占为己有;将公款随意挪用给自己使用并出借给他人使用;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等犯罪事实。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何琼及检察官助理沈红杏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针对性地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通过分组举证、质证,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地逐一揭露被告人所犯罪行。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观点鲜明、逻辑清晰,有理有据有力地发表了公诉意见及答辩意见,既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又在揭露本案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对旁听人员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强调权力是一柄双刃剑,一旦权力滥用、突破底线的话,必将触犯法律,伤及自己。

本次庭审观摩以案释法,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给旁听人员现场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警示公职人员要筑牢防腐之基、绷紧廉政之弦,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具体工作中,不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要公字当先,正字为本,勤政为民,清静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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