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持续深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12月21日上午,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法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县委组织部、公安局等三十家单位的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人民监督员、本院部分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近百人参与观摩周某某贪污、受贿一案的庭审。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2016年至2022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何琼及检察官助理沈红杏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针对性地对被告人进行讯问,通过分组举证、质证,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地逐一揭露被告人所犯罪行。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以周某某人生经历和犯罪事实为切入点,深刻剖析了其心路历程和犯罪原因,让庭审更具有冲击力,更能触及心灵。公诉人深刻地指出“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并警示旁听的公职人员: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年轻干部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做到心有所戒,则不越轨,心中无戒,则必逾矩。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大对“一把手”“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重解决监督不力和监督盲区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推动风清气正、崇廉尚实、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此次庭审旁听人数多、覆盖单位广、教育效果好,不仅是一场庄严的司法审判,更是一堂生动的廉政课堂,依托庭审现场,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