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正伟副主任讲话时指出,检察机关是司法办案的主阵地,检察官是司法办案的主力军,检察官要秉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意识和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监督中履职,更好担当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强调:
一是检察官要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职能部门报告履职情况,深化实化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观摩评议案件庭审等经常性、常态化工作。
二是检察官要坚守法律底线、强化政治担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办理重大敏感案件的工作成效,更好服务地方发展。
三是要提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选用工作,将综合素质好、懂监督、会监督、敢监督的群众监督代表选出来、用起来,扎实提高对检察官监督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