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为切实从源头上降低酒驾、醉驾、超载超员案件发案率,强化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诉源治理,我院坚持“前端预防、后端打击”,两端发力,聚焦重点,不断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知法守法意识。近日,针对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村级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发挥欠缺的重点问题,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建水县人民法院联合深入官厅镇就近期发生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官厅镇各村委会干部、党员干部及群众近百余人到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针对被告人的罪行向法庭进行了举证,并向旁听人员分析了酒后驾驶、超员驾驶的法律成本、家庭成本、经济成本,让村民知晓其中的危害性。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在最后陈述中深刻反省错误,真诚悔罪。法槌声落,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
公开庭审活动,不仅让在场的群众和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酒驾醉驾、超载超员驾驶的危害,也有助于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治理一域”的效果,将诉源治理做深做细做实。
今后,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从“注重办案”向“社会治理”延伸,锚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持续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普法工作,强化综合治理、诉源治理,以优质“检察供给”持续推动县域法治现代化建设向前迈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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