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检察官访企”的普法宣传效果,6月25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建水县公安局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饮水工程红河段施工1标2标项目经理部进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回访,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监督。
此次回访采用“座谈+检查”的方式进行,在座谈过程中,检察官根据去年向该企业制发的检察建议中涉及的爆破安全规程、爆炸物管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问题逐一的向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员进行了解,县公安局治安部门就项目施工方与爆破公司的协作配合、人防技防措施、安全人员配备等内容作了提醒强调。项目经理部工区负责人、爆破技术相关负责人、安全监管负责人分别就安全生产管控措施、爆炸物管理情况、安全员和技术员管理监督制度等情况做了说明,表示已就检察建议中强调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完善,确保后续施工环节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座谈结束后,检察官到该企业目前正在施工的龙树隧道二号支洞作业点进行了查看,重点检查爆炸物临时保管设施、爆破作业双向查验登记表登记情况和监控设备运作情况,对现场工程人员进行普法释法,警示企业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切不可因为一时疏忽造成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爆物品为危化物品,国家从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存储、爆破作业都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企业应当落实好各项制度,不得打一丝一毫的折扣,防止违规实行爆破作业,危害公共安全。
今后,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帮助涉案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促进涉案企业制度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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