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青少年儿童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以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11月25日下午,建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到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开庭审理邰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学校手语老师承担庭审翻译工作,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同学们带来一场“零距离”“看得见”“听得懂”的庭审。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人放缓语速,宣读起诉书,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在发表公诉意见过程中,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和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手语老师通过手语向学生们详尽翻译,学生们聚精会神,直观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经庭审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告判决:被告人邰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是生动的法治课堂,案例是鲜活的普法教材。下一步,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更加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为营造安全健康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注入坚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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