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省河长办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和赵瑞君书记在建水县调研时相关工作要求,助推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到位,州检察院、州河长办在建水县沙拉河联合开展巡河检查调研。
4月12日,红河州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志刚带领第八检察部检察人员,与州水利局副局长、州河长办副主任黄培等一行人从沙拉河上游(建水县广慈湖水库)出发,沿沙拉河巡查,建水县检察院及县河长制办公室、水务局、住建局相关人员参与了巡查调研。
在广慈湖水库,巡河调研组听取了建水县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的情况介绍,了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水库上游区域和源头环境状况进行具体查看。
巡河调研组一行在沙拉河古城小火车临安站段、红庙社区段、沙拉河与泸江交汇处,污水处理厂等处调研,对沙拉河水污染问题办理情况、治理工程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解。调研中,红河州县两级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及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人员对检察机关如何助推沙拉河河水环境治理交换了意见。州检察院院杨志刚副检察长提出了要求,县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履职方式,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监督。同时强化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进一步排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积极发挥检察智慧,力促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有效整治。